二流公民

柯先進警處和警察打交道,我則回車站和許交代。交待過後回到警處,柯告訴我我們不能在這間警處落口供,我立時高呼「有無搞能錯!」。警察更提意我們到馬德里才報案,若要在巴塞報案,則要到另一間警處。常理在事發地報案最能保障自己,於是我要在巴塞報案。柯開始和警察交涉要他們車我們到報案警處,但遭拒絕,並要我們乘地鐵。

回車站和許交待了,決定了他先到馬德理。柯和我報案後才乘火車到。在車站內我看見了那個指出賊人的路人,又找到了一個懂英文的人。開始談起來,得知了賊人是如何盜去了我的背囊。車站內的鐵椅是兩排互背為一組,兩排椅中間有空間可供一人穿過,賊人就是鑽入這空間,拉了我的背囊放在他的背囊內,鑽出來時還跌了一跤。

我聽到這樣的描述,大為吃驚。賊人心思細密,被發現後亦很冷靜地擺脫了我們。而我亦給比了下去,在反應、膽色上完全輸了。先是他跌了一跤時我只是奇怪了一下,並沒有即時的反應。而且若不是他跌了一下,可能是無賊可追。第二是我沒有不問是非,在車站外先行攔下他。他發現我時,沒有立時逃走,而我亦給他的袋騙了,遲疑數秒,一轉身,他己逃了。第三是在地鐵沒有膽跳,若跳了,仍不知是否追不到。

賊人由計劃的細密固然令我吃驚,更吃驚的是我可以如此清晰的得知整個過程。目擊整件事的途人,如果沒有吹牛,為何他可以不出手阻止或立時告知,而是當我發現了才叫「si si si」。而我希望他和我去落口供時,他亦一口拒絕。完全可見甚麼是二流公民。但最令人難忘的還是三流的警察。

留言

匿名說…
其實個賊未必心思細密bi-li-ba-la..他要的只係一個賭gae機會...佢都係這一秒唔知下一秒的事...其實都係賭一野...只係...佢應該有經驗...於是係某些時候作出某些反射反應...e.g...企定唔move扮一下野...

我果次唔見袋果陣...隔離"木台"有一對母女並排坐,對住我果個方向..見到有人"手羅"我野..佢地無理由見唔到..但當我問佢地見唔見到果陣...個小朋友好似係想講d咩...但個媽媽就係唔比佢講...原因好簡單...純粹只係怕麻煩...真係頂爆佢個肺...係小朋友最正直果陣就已經比佢咁教.....

不過無論點都好...責任總係係被偷者一方..而唔係其他目擊者...鬼叫自己無留心
Rick Mak說…
我同意賊人可能只是有經驗而作出特定反應,但又有誰知他事前有沒有計劃過呢?

我沒有說我沒有責任,但我絕不認同責任總係係被偷者一方。作為公民,若不希望他朝君體也相同,他是有責任的。當然,人生在世沒有甚麼必然的責任。但你又為何為了個媽媽的行徑而動怒呢?
匿名說…
"但你又為何為了個媽媽的行徑而動怒呢? "

作為家長,唔係應該教個細佬仔做個正直誠實gae人gae咩?明明小朋友有野講,又唔比佢講..咁快就教佢怕事...

呀....我打果陣無留意..."責任總係係被偷者一方"...呢個我只係從目擊者娑受害耆比較.....無加到作事者...

我只係覺得...我同埋目擊者...責任唔係係個目擊者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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